《黄帝四经·十大经·三禁》

  行非恒者,天禁之。爽事,地禁之。失令者,君禁之。三者既修,国家几矣。地之禁,不□高,不曾(增)下,毋服川,毋逆土,毋壅民明。进不氏,立不让,径遂凌节,是胃(谓)大凶。人道刚柔,刚不足以,柔不足寺(恃)。刚强而虎质者丘,康沈而流面(湎)者亡。宪古章物不实者死,专利及削浴以大居者虚。天道寿寿,番(播)于下土,施于九州。是故王公慎令,民知所由。天有恒日,民自则之,爽则损命,环(还)自服之,天之道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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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帝四经 十大经三禁译文

行事没有一定的准则,为天道所禁止。违背农事徭役的规律,为地道所禁止。背离教令,则为君主所禁止。上述关于行为的准则、农事与徭役的关系以及教令等等三方面的事情都做好了,国家也就差不多达…详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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