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_尽心章句上第二十六节读解

查阅典籍:《孟子》——「孟子·尽心章句上第二十六节」原文

  这还是谈寻求根本,在孟子看来,杨朱、墨子、子莫等人都没有找到问题的根本所在,正因为没有尽心于根本,杨朱才会“拔一毛而利天下,不为也”;墨子才会“摩顶放踵利天下,为之。”子莫才会“执中”。那么,什么是问题的根本所在呢?要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方式才对呢?杨朱、墨子、子莫他们这三种行为方式为什么不对呢?孟子在这里没有详细说明,只是说不应该只坚持一个极端。拔一毛而不愿利天下,是一种极端;摩秃头顶磨破脚跟而对天下有利,也是一种极端;只保持中间态度,也是一种极端。只要是采取极端的行为方式,都不对。因为拔一毛而不愿利天下,是一种很自私的思想和行为,摩秃头顶磨破脚跟而对天下有利,从而不顾自己,这是绝大部分人做不到的,既不愿利天下,亦不愿不利天下,取这种中间态度的人,其实还是自私。这个问题其实老子已经说得很清楚了,“无为而无不为”。就是说,当统治者的,只要本着爱民、护民的思想,不要横加干涉人民,不要突发异想有所作为,人民自然会有所而为的。因为任何一个人都要吃穿拉撒睡,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必须作为。对于人民的有所作为,统治者只加以引导就行了,自己无为而百姓有为,也就是无为而无不为了。从最本质的意义上来说,人人都会自己求利的,只不过求利的行为方式不一样罢了,如果百姓有难,拔一毛而利天下,何乐不为呢?摩顶放踵利天下,怎么知道你的思想和行为方式才是正确的呢?“举一而废百”,错之又错也。所以,圣人“无为而无不为”,才会不走极端,才是真正正确的行为方式。

  孟子曰:“杨子取为我,拔一毛而利天下,不为也。墨子兼爱,摩顶放踵利天下,为之。子莫执中,执中为近之,执中无权,犹执一也。所恶执一者,为其贼道也,举一而废百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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